○讓人狐疑的簽稿
據吾友老江先生指出,其所服務的私立大專校院校園,經常出現光怪陸離情事,其出現頻率之高,多年以來,大家雖已見怪不怪,但總經常聽聞老江先生談話之間有事沒事就提起。
好比近日他就接到一紙被知會的公文,其內容是這樣寫的:
主旨:擬申請惠予○○○副校長每週一、五日之公假,請審核。
說明:
一、本校借調○○○副校長協助校長綜理校務,因其深受○○界厚望,往往需受聘協助各學術研究。
二、為避免延誤學校行政等相關作業,○副校長已將相關校外之學術研究安排於每週一或五協助處理。
三、現協請鈞長同意於不影響學校行政運作,以每週一、五以公假外出協助。
這紙公文(簽稿)看了真讓人有如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般的滿臉狐疑,其中有幾多疑點:
一、簽辦單位疑義:此文件照說應由該兼任副校長辦公室的承辦人員或副校長本人簽出,可來文的簽辦單位卻是「秘書室」。
二、訴求標的疑義:並非依據某某機關學校的來文,而逕以「往往需受聘協助各學術研究」,而要求學校給予每週二日(週一及週五)的公假,看起來很奇怪,也很莫名其妙。
三、主旨用詞不當:本文係簽請學校首長同意每週給假二日,卻使用「惠予」,而不是「准予」;最後的期望用語,更背離了一般公文的通用語「請核示」,而使用如下的用語「請審核」。顯然有所不當。
四、文字使用疑義:之一~文中指該副校長,因「深受○○界厚望」,……。之二~另要求「協請鈞長每週一、五」給兩天公假,……。凡此種種在公文文字的使用上,似已非所宜所能容忍;而且是嚴重不通啊。
五、……。
據吾友老江先生指出,該簽稿的捉刀者竟是該校堂堂的文書單位小主管,則更是千不該萬不該到讓人狐疑甚至看不下去啦!試想堂堂一所大專校院的文書部門小主管,公文寫作能力都如此這般薄弱、不堪,其他教職人員的公文水平就可想而知啦!
(2014年4月25日,新竹竹北)
0 意見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