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11/23攝於南安瓦拉米步道
○全面禁止
據媒體報導說,有電影院管理部門,絞盡腦汁、想盡辦法的列舉了洋洋灑灑,達69項之多禁止觀眾攜帶的食品種類。這還不奇怪,讓人感到莫名的是,明明院方禁止的事項,他們卻自己破例;規定不能外帶吃的,卻自己賣吃的。
記得,2010年11月下旬,當我們「新康山下瓦拉米」高山縱走行程的最後一天,在即將走出漫漫長長,卻美麗漂亮的瓦拉米步道口前,也看到了林務主管單位所立的「禁止」牌告,舉出了成串、成堆的禁止事項。我趕緊呼叫隊友,幫幫忙動動腦,看看有哪些還沒有被「禁」到的?
突然,有位向來喜歡調皮搗蛋的隊友說:「有了,呼吸!」
(2012年2月18日,新竹竹北)
0 意見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