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明義章第一
太上曰:
福禍無門,惟人自召;
善惡之報,如影隨形。
*示警章第二
是以天地有司過之神,依人所犯輕重,以奪人算。
算減則貧耗,多逢憂患,人皆惡之,刑禍隨之,吉慶避之,惡星災之,算盡則死。
*鑑察章第三
又有三台北斗神君,在人頭上,錄人罪惡,奪其紀算。
又有三尸神,在人身中,每到庚申日,輙上詣天曹,言人罪過。
月晦之日,竈神亦然。
凡人有過,大則奪紀,小則奪算。其過大小,有數百事;
欲求長生者,先須避之。
*積善章第四
是道則進,非道則退;
不履邪徑,不欺暗室;
積德累功,慈心於物;
忠孝友悌,正己化人;
矜孤恤寡,敬老懷幼;
昆蟲草木,猶不可傷;
宜憫人之凶,樂人之善;
濟人之急,救人之危;
見人之得,如己之得;
見人之失,如己之失;
不彰人短,不衒己長;
遏惡揚善,推多取少;
受辱不怨,受寵若驚;
施恩不求報,與人不追悔。
*善報章第五
所謂善人,人皆敬之,天道佑之,福祿隨之,眾邪遠之,眾神衛之,所作必成,神仙可冀。
欲求天仙者,當立一千三百善;
欲求地仙者,當立三百善。
~取材自台北「揚善雜誌社」所編印《太上感應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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