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太上感應篇(3)
*惡報章第七
如是等罪,司命隨其輕重,奪其紀算,算盡則死。死有餘責,乃殃及子孫。
又諸橫取人財者,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,漸至死喪。
若不死喪,則有水火盜賊、遺亡器物、疾病口舌諸事,以當妄取之值。
又枉殺人者,是易刀兵而相殺也。
取非義之財者,譬如漏脯救飢,鴆酒止渴,非不暫飽,死亦及之。
*指微章第八
夫心起於善,善雖未為,而吉神已隨之:
或心起於惡,惡雖未為,而凶神已隨之。
*悔過章第九
其有曾行惡事,後自改悔,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久久必獲吉慶。
所謂轉禍為福也。
*力行章第十
故吉人語善、視善、行善。一日有三善,三年天必降之福。
凶人語惡、視惡、行惡。一日有三惡,三年天必降之禍。
胡不勉而行之。
~取材自台北「揚善雜誌社」所編印《太上感應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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