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9月20日 星期二

太上感應篇(3)



 


○太上感應篇(3)





 





*惡報章第七





 





如是等罪,司命隨其輕重,奪其紀算,算盡則死。死有餘責,乃殃及子孫。





又諸橫取人財者,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,漸至死喪。





若不死喪,則有水火盜賊、遺亡器物、疾病口舌諸事,以當妄取之值。





又枉殺人者,是易刀兵而相殺也。





取非義之財者,譬如漏脯救飢,鴆酒止渴,非不暫飽,死亦及之。





 





 





*指微章第八





 





夫心起於善,善雖未為,而吉神已隨之:





或心起於惡,惡雖未為,而凶神已隨之。





 





 





*悔過章第九





 





其有曾行惡事,後自改悔,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久久必獲吉慶。





所謂轉禍為福也。





 





 





*力行章第十





 





故吉人語善、視善、行善。一日有三善,三年天必降之福。





凶人語惡、視惡、行惡。一日有三惡,三年天必降之禍。





胡不勉而行之。





 





 





~取材自台北「揚善雜誌社」所編印《太上感應篇》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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