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29日 星期三

轉調新職






○轉調新職



1.

初到一個單位,未為該組織所接受前,尚不宜輕舉妄動-例如進行各項改革措施。



2.

在服務單位推動各項業務,原則、制度建立之後,較易獲得認同,講話就有肩膀啦!

原則、制度建立後,即可依此而運作,就較無問題,也就是說讓制度得罪人,而非「你」去得罪人。



3.

凡事要能在事前多溝通、多連繫,不要等出差錯時,才想亡羊補牢。



4.

有空閒時,宜多思考工作推動及改進相關問題,甚至轉化為文字,而不是把公文辦理完畢就沒事了。



5.

身為一個公務人員,公文擬稿好了,應再仔細檢視,文字上有無不當、邏輯上有無問題,確定無不妥後再送出去。



6.

平素推動工作,如果對的該堅持的即應堅持,而非一味鄉愿、和稀泥,而做濫好人。



7.

要把握各種機會培養對自己的信心。



8.

年輕,有無限發展的空間,因此,要能好好把握。



9.

工作經歷,並非32年即可達到,而係經過多年努力逐漸累積而成的。



10.

學習型組織是時下最新穎的學習方式,學成後不管在工作,或生活上都將受用無窮,宜利用時間多加研讀,深入了解、體會。



11.

立場站穩了,即使面對再高級的長官,也可以侃侃而談,把他當做朋友一般。





12.

對上級所交待的事情,要能迅速回應,很快的交出,而非一拖再拖,因為,給他一個良好的印象,下次他就不會再找你的麻煩。



13.

對於新進人員,可以辦講習會,除可讓其在最短的時間瞭解機關組織概況外,也可以利用此機會自己上台講話,訓練自己的膽識,以及演講的口才能力。



14.

凡事要能設身處地,多站在他人立場,為他人著想。



15.

處事宜謹慎,不要讓人認為人事單位就可不依規定行事,而落人口實,遺人把柄。





後記:

民國86922日新職令發布之日,適逢辦理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階段修正草案東區公聽會(在花蓮師範學院舉行),當回程飛機從花蓮飛抵松山機場後,老江因趕回新竹的火車,順道搭處長先生的便車赴火車站。一路上,處長先生語重心長,不厭其煩的交代我到任新職後應注意的諸多事項,那種感覺像是一種嫁女兒的母親的心情罷,對這些老江也一直謹記在心,並且以最好的工作成績來作為回報。



(某年某月的某一天,寫於新竹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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